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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教学系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

  [日期:2005-06-07] 阅读:  

 

各单位:

我院部分教学机构已作了调整,为了做好新建教学系党政班子的配备及经济管理系党政班子职位的补缺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原电子信息系、理学系中,2004年1月任职任期未满及2002年6月任职经考核合格,任期未满的党政班子成员保留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在新建系党政班子中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具备任职资格人选,由学院党委调配续任,空缺的领导职位及经济管理系党政班子空缺的领导职位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

一、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及职数

系 别

党政班子

缺额职数(个)

竞争上岗职位

竞争上岗

职数(个)

电子科学系或计算机科学系

1

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1

化学工程系

3

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1

系主任(或副主任)

1

系副主任

1

生命科学系

2

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1

系主任(或副主任)

1

经济管理系

3

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1

系主任(或副主任)

1

系副主任

1

二、本次竞争上岗职位人选的资格和条件

1、    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富有奉献精神。

2、    具有胜任本岗位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履行岗位职责,敢于承担责任;勤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带头执行学院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3、    本校在职的干部、教师。一般应具有本科学历,近

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1)党政正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现任的正处级干部;

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担任副处级职务二年以上的干部;

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二年以上,同时具有二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2)副职领导职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现任的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

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同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担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务按党章要求在党内选举产生,在尚未换届选举之前,先由党委考察任用。担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系党总支书记职务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二年以上基层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2)担任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一年以上基层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5、担任系主任、副主任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系主任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

(2)担任系副主任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同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可以参与竞争系副主任职位。

6、刚调入学院的干部、教师,若在原工作单位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或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上述条件,可参与竞争相应级别以上(含相应级别)的领导职位。

7、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鼓励年轻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兼备,在副科党政岗位任职四年以上,实绩突出,近四年累计二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表彰者,可越一级职务申报系党总支副书记(或系副主任)职位,但必须从严把握;在正科党政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并有一定管理经验,德才兼备,实绩突出,近四年来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表彰者,可申报系党总支副书记(或副主任)职位。

8、为鼓励做好辅导员工作,在副科级辅导员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实绩突出,可申报系党总支副书记职位(正科级别、任职期间享受副处级待遇)。

9、年龄要求:男同志一般57周岁以下(含57周岁),女同志一般52周岁以下(含5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

    10、身体健康。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2、在选拔期间,参与竞争上岗者有拉帮结派言行或请客送礼等拉票行为,视为品德上缺乏参与竞争资格,欢迎群众监督。

  三、选拔方式

    1、公开报名,以自荐、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通过资格审查、民意测评、组织考察、面试,经党委会讨论和公示后,由党委决定,行政任职,由院长聘任。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1、地点:党委组织部

2、时间:2004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中共惠州学院委员会

                                       200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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