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惠州市第二批“东江学者”和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20日浏览次数:1278设置

各单位:

为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本土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和“东江学者”、市管拔尖人才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将开展第二批“东江学者”和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批“东江学者”和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含附件)及《惠州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惠州市“东江学者”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转发各单位,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批“东江学者”和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只申报拔尖人才的,可采用单位推荐、学术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三种方式报名。中央、省驻惠单位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报名。”“同时申报拔尖人才和'东江学者'的,须以单位推荐形式报名。所在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具有科研(创新)工作所必须的科研条件。单位须在《申报表》中承诺将为'东江学者'提供适当配套科研经费和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团队和助手。”根据前述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客观、完整地填写《惠州市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表》《惠州市“东江学者”申报表》和《惠州市“东江学者”和市管拔尖人才申报人荣誉和成果汇总表》,于826日前将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会同人事处、科研(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提出须组织推荐的人选,照要求报送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潘桂玲

联系电话:2529145,13824290025

电子邮箱:zzb@hzu.edu.cn

  

  

附件:1.惠市组传〔2017〕54号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批“东江学者”和第九批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组织推荐重点单位分工表

3 .惠州市市管拔尖人才申报表

4.惠州市“东江学者”申报表

5.惠州市“东江学者”和市管拔尖人才申报人荣誉和成果汇总表

6.惠州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7.惠州市“东江学者”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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